南阳市宛城区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环球快讯
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9月20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5点48分,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即刻赶往社旗县依法拘传被执行人。6点30分,执行干警闻令而动,迅速奔赴各执行现场。
9点53分,被执行人张某在执行干警督促下,主动来到法院履行部分案款,并就剩余案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10点50分,在执行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孟某因拒不履行赔付义务被司法拘留。拘留期满后,执行干警前往拘留所向孟某详细阐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再次被拘留以及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等。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劝导下,孟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
17点14分,被执行人周某被依法拘传后履行10000元,并就剩余案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19点08分,在执行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申请执行人通过日常观察,发现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的车辆停放在其居住小区内,遂立即联系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赶往现场。通过核对车辆信息及现场询问,在确保身份无误后,执行干警依法对李某实施了拘传措施。拘传至法院后,执行干警对李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详细阐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可能面临的信用惩戒、财产查封、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以及积极履行对于恢复企业信誉、避免更大损失的重要性。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一次性履行全部案款64252元,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1点27分,执行干警接到线索举报,立即赶往现场执行。
此次行动,宛城法院共现场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21处、强制拘传被执行人8人,执行完毕各类案件4件,达成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16.7万余元,对1名规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供稿:段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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